“感谢法官,我们悬着6年的心终于放下了!”一位皮肤黝黑的农民紧紧握住肇源县人民法院三站法庭负责人张祖军的手,激动的说道。
签订种植合同后收购商“消失”了
2018年,杨某某以案外人刘某某的名义与6户村民签订了《玉米杂交制种生产合同》,约定该6户村民需按要求种植杨某某提供的玉米种子。合同约定,玉米以每市斤2元收购,超过700斤的部分按照每市斤1元收购。然而,杨某某将玉米拉走后便没了音信。公安局对该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要求杨某某交纳一笔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院 公安”协同化解矛盾纠纷
7月8日,肇源县法院抓住公安机关对杨某某传唤的有利时机,迅速完成对被告的送达工作,并于当日对相关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在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下,肇源县法院仅用1天时间便完成了对杨某某等4个案件当事人的送达和相关财产的保全工作。为了保障身处外地2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肇源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查找,于7月10日完成了对剩余2个案件当事人的送达工作。
法院倾心调解促多年纠纷化解
7月24日,承办法官张祖军将原被告双方组织在一起,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案件优先进行调解。
从8时30分开始,张祖军积极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规定讲到天理人情,经过5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某承诺按照协议约定分三期给付6户村民的种子收购款。
当日,为尽快将保全款发放至村民手中,工作人员前往公安机关对杨某某的保证金进行解除保全,并于7月27日为6名当事人发放款项40万元。至此,长达6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表示认可,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7月30日,当事人代表为肇源县人民法院送来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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