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温暖百湖”助学行动。那么,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助学对象有哪些?针对广大家长和学子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本次助学行动的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
助学对象主要是已录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有子女上学,并完成2024年档案动态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按照原始档案和动态管理更新档案进行管理)。家庭人均纯收入≤2至3倍当地低保线区间内,有子女上学的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新建档案进行管理)。以上两项具体标准依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工办发〔2020〕26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可纳入帮扶范围,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建档、把关、申报。有子女上学的市、县级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未纳入全国级困难职工和相对困难职工范围,但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病(大病、慢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中,因停发、减发工资而导致生活相对困难的职工家庭。有子女上学生活困难的已登记器官捐献职工家庭。
据介绍,工会助学行动采取经济资助和推动纳入国家助学政策覆盖范围两种方式:一是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工会经费、企业行政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资助助学对象;二是推动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政策覆盖范围。助学标准是:初中及以下学生每人每年1000—2000元;高中、中职学生每人每年2000—3500元;大专及以上学生每人每年3500—6000元。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适当提高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到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居住的街道(乡镇)进行申请,也可到县区总工会进行申请。咨询电话:0459—2673065、0459—6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