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大决策部署,清除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公平竞争治理能力,现公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障”行动举报受理渠道:
一、受理范围
(一)相关经营主体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二)相关经营主体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相关政府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为。
(五)与建设统一大市场不符的现行地方标准,利用地方标准实施的地方保护行为。
(六)不依法为经营主体办理迁移登记的行为。
二、受理时限
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三、受理渠道
电话受理:12345 12315热线
现场受理: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
邮寄地址: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19号)
邮政编码:163511
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